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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华网
首尔9月29日电 韩国人赵某非法前往朝鲜一案日前在韩国法院二审宣判。法院判决赵某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罪名仍然成立,但刑期由2年减为1年零6个月。其中,赵某在朝鲜参拜金日成遗体的行为被改判无罪。
赵某从1992年开始帮助一名在韩国长期服役的朝鲜犯人,该犯人于1993年被遣送回朝鲜。1995年,赵某为了与该犯人见面,经由德国、日本和中国非法前往朝鲜,期间向金日成铜像献花并且参拜了位于锦绣山太阳宫的金日成遗体。上述行为在一审判决中被认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赵某在社会体制上没有特别的理念倾向,参拜金日成遗体只是在礼节上对故人表达祝愿,在韩国这一“东方礼仪之邦”是可以被人接受和理解的。可以认为赵某超越了理念的隔阂,寻求民族的团结与统一。
资料图片:安放有金日成遗体的锦绣山太阳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