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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冈:限制私车存在三重困境

发布时间:   来源: 韩国新华网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已经针对城市交通拥堵以及私家车数量逐年飙升等问题采取了限行、限号等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上海、北京、贵阳、广州等多个城市采取了限制牌照的举措。

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及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限购+限行”。

私家车限购限行情理上是否说得过?法理上是否说得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的执行院长傅蔚冈称,以控制车牌来限制私车保有量的方式,在中国会遇到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从规定来看,获得车牌并不需要额外的摇号,也并不需要拍卖。”他说。

傅蔚冈指出,所谓的合法性是指就法律而言,车牌是一辆车的所有权凭证而已,其目的是通过这个车牌号界定你我之间的权利,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的规定,只要满足以下要件就可以申请车牌:“(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傅蔚冈认为,在控制私家车保有量这个方面,有关规定的合法性争议一直存在,“尤其是在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格外明显。从规定来看,获得车牌并不需要额外的摇号,也并不需要拍卖。”

傅蔚冈进一步解释到,《行政许可法》第17条明确指出,“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而根据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上位法对行政许可条件做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很明显,《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对机动车牌照的获得做出另外的规定,由此可见,《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本市对车辆号牌的发放实行总量调控”有违背法律的嫌疑。当然,并不仅仅是上海的拍卖在违法,所有对车牌进行限制的城市都涉嫌违法——包括北京、广州和贵阳。

此外,各大城市均已实施了车牌限制的城市都对外来车牌进入本城市的各种限制。例如北京是外地车牌高峰时段不能进入五环,上海是外地车牌不能在高峰时期上高架,而广州也在工作日的高峰时段对外地车牌进行各种限制。

“不可否认,这种限制在某种程度上会缓解车流,但从合理性上来说却存在诸多问题。” 傅蔚冈从以下三点进一步阐释——

首先,以车辆登记地为标准来区分车辆的行使路线,这是赤裸裸的歧视。

户籍制度饱受诟病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它人为限制了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使得资源无法优化配置。如果各地都实行牌照限制,对外来车牌限制,那么就是在建设另外一个“车籍”。但让人可悲的是,学界和决策层都在为去除户籍而努力,但不少人却为设置“车籍”而不懈努力。

其次,各地分割的车牌制度会给物流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与铁路、航运和河运相比,公路运输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点对点,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但各地限制外地车牌政策一出,就意味着这种优势就会无形中得到消解,增加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因此,现行的城市控制私车保有量的相关举措,面临着不可回避的三重困境——车籍歧视与管束不公的道德困境、尚待接受法律验证的法理困境以及不断攀升的成本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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