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等原因,导致修缮工程方案审批效率不高,项目审批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甚至更长,一些项目手续办好了,文物损毁已不可逆转。相关单位普遍对此问题反映强烈。”在陕西省政协不久前召开的“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与管理”月度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乌永陶疾呼,相关部门要通过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流程、改进作风“三管齐下”,提高审批效率,逐步缓解文物维修项目“排队等批”局面。
“陕西省是文物大省,宗教文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查显示:全省与宗教有关的文物点4213处,登记在册可移动宗教文物8594件。”结合前期开展的相关调研,乌永陶介绍说,近年来陕西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但保护水平依然不能适应陕西高质量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宗教文物底数不够精准,职能部门工作尚待提质增效,保护资金投入有待追加,文物保护机制需要完善等方面。
会上,委员、专家学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乌永陶认为,应在2013年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专项补查,同时要重点关注可移动文物和地域偏远的寺观教堂,做到“应查尽查”,实现“应保尽保”。
省政协副秘书长、民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富君说,理顺管理体制,是当前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的重点和难点。他建议,尽快厘清文物、宗教、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关系,明确职责,使权责利相统一;加强沟通、信息共享,使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陕西省纳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仅占场所总数的1/20,其中仅有10余处制定并公布了文物保护规划。”省政协委员、省文物局二级研究员姜捷提出,应区分情况增补或升级省市县三级宗教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调整现有保护范围,加快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进度。
“文物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消逝,应通过提高管理、科研水平把这个过程尽可能地延长,使它们能更长远地发挥作用。”省政协委员、省佛教协会会长宽旭同时呼吁,要加强对拥有文物的宗教场所进行文物保护专题培训。
委员们还建议,要加强宗教文物保护的资金保障,探索设立宗教文物保护基金;完善宗教文物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办法》;提升数字化水平,让文物活起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