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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温暖民心的幸福乐章 宁波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回眸

发布时间:   来源: 韩国新华网

宁波市积极探索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

  时间是最伟大的书写者,忠实记录着奋斗者的步伐。

  即将过去的2020年,宁波民政人阔步走在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春天里,脚步铿锵而坚定。

  这一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第五次全市民政会议,聚焦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对今后一段时期宁波民政事业进行了高站位部署。

  这一年,《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对标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标准,不少指标在省“民政30条”标准的基础上“加码提标”。

  这一年,“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走在全省‘四个标杆区’建设的前列”写入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决议。目前,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已提前完成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9000元以上”“每万人拥有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达到38个”“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的55%以上”等目标。

全市民政会议召开。

  全力防控疫情守好民政主场

  全力以赴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实现了三个“未发生”: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未发生民政服务机构感染案例、未发生工作责任事故。

  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在全省率先下发通知紧急部署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率先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外地来甬务工群体中困难人员临时救助举措,放宽户籍限制,解决好湖北籍滞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燃眉之急”。公布全市社会救助求助电话,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按照“三快一缓”(审核快、发放快、救助快、退出缓)原则,实行特殊时期全流程网上快速办理。加大临时救助和物价补贴力度,到目前为止全市9次启动物价补贴,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1.78亿元,其中3月至6月实施加倍发放,补贴标准全省领先。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体系,发动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对全市8万余名在册困难群众以及157名新冠肺炎感染对象开展探访服务,向困难群众发放口罩30余万只。指导村(社区)及时做好1071名特殊困难居家老人生活照料,确保后顾无忧。

  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在全省率先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封闭式管理,高标准执行各项防控举措。全市近3万名在院老年人、5000余名职工未发现疫情感染确诊或疑似病例。《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十要诀”》《儿童福利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获得部省两级民政部门的采纳和推广。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291人,其中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226人。

  确保民政各项服务“不断线”。周密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引导保障工作,全市祭扫车辆1.8万余辆、人员8万人,网上祭扫者累计19万人次。联合市财政部门出台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暖心十条”,筹措下发口罩4万只、一次性医用手套7.74万副,以及苹果等慰问品近20吨。广泛发动,全市超过7000家次社会组织参与动员宣传、排查管控、志愿服务、社会捐赠等防控工作,累计捐赠近2亿元款物,798家行业协会商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协调,顺利打通进口物资捐赠渠道。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款物53782.2万元,其中资金43052.89万元,实物价值10729.31万元,支出款物共计53702.89万元,使用支出率为99.85%。

  聚焦重点任务坚定扛起主责

  围绕全市重点任务,争分夺秒、加速推进,确保年度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高要求落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重任。构建“大救助”体系实现系统救助。建立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现救助工作高站位部署、资源大力度统筹。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1+8+X”大救助体系,应用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实现低收入农户和低保边缘户“两线合一”、“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报、高额医疗费用预警、多重身份对象精准识别,形成了社会救助信息即时共享、即时更新,动态预警、动态退出格局。开展“大排摸”行动确保应保尽保。全市排摸重点对象11019人,其中1159名困难群众被纳入低保、低边、特困等社会救助范围。修订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救助覆盖面。继续执行重病、重残对象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和低保低边渐退期政策,目前全市13151人享受单人户低保救助、1906人享受渐退期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对全市在册低保、低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入户走访,评估群众需求、链接社会资源。梳理在册救助对象档案,提升救助数据准确度。全市低保对象5933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逾4.77亿元;低边对象16520人;特困供养对象347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7038.09万元。

  高标准完成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810户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建46个乡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79个乡镇(街道)‘爱心车轮’老年助餐服务项目”等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其中,适老化户均改造标准12000元/户。在全省率先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全覆盖,老年助餐配送服务覆盖全市2871个村(社区),每天约有2万名老人享受助餐服务。新建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失智症专区13个,12个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后“全新上线”。全市养老床位有8.7万余张,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5.57张,位居全省前列。

  高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稳妥推进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全市行政村从2019年底的2477个减至2169个,其中500人以下的行政村从270个减至39个。全面推进2803个村(社)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等问题,不断净化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环境。

  高质量完成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任务。召开引导慈善组织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推进会,建立余姚、宁海两地社会组织参与黔西南州望谟县、晴隆县挂牌督战县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全市211家社会组织已实施扶贫项目225个、资金6070万元,实现严峻形势下支援力度的“逆势上涨”。注册登记全省首个专门开展对口协作和反贫困理论研究、决策支持的社会服务机构——宁波万里对口协作和反贫困研究院。

  切实保障民生唱响改革主题

  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深化公建民营改革,海曙广安养怡院入选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全市所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照料中心和50%以上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会化运营,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超70%。融合“医康养”,科学配置养老资源。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56%,所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推广海曙区、镇海区、宁波市民康医院全省康养试点经验,新建18个康养联合体。制定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项目清单,为特定老年群体提供免费的个性化服务。建立以老年大学为主阵地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在9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设立老年大学分校和教学点。聚焦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问题,实施养老服务护理员职业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养老服务人员8000余人次,承办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探索在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专业社会工作者,50%以上村(社区)建有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全市39万老年人和3172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风险保额256.7亿元,累计赔款730万元。聚焦养老行业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达标创建活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达到AA级以上。

  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坚持试点引领。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创建,指导推进海曙区、鄞州区、镇海区重点围绕分类治理集群发展、探索365全域社区治理路径、打造“家人治家”共享社区等主题进行实践,争创国家级试验区。海曙区、江北区甬江街道、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鄞州区白鹤街道4个单位成功申报第三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365社区治理工作规程”获评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佳案例。坚持分类建设。及时总结提炼各地清廉社区建设的经验做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分层分类建设,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引领型、市级示范型农村社区建设评估活动。有序推进镇海区庄市街道实施全省社区治理码上办试点项目。坚持提能增效。探索打造集公共服务、居民活动、居民协商议事于一体的未来社区服务综合体,新建、改建“居民会客厅”10余个。

  深化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个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被选为省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较多、体量较大的市直单位成立行业党组织。扎实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服务群众万余人次。开辟社会组织发展的“绿色通道”。依托全省规模最大的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宁波(鄞州)社会组织创新园,强化社会组织政策指导、资源对接、学习教育、展示交流。实施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资助项目和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投入资金上千万元。实施社会组织素养提升工程,全年培育25家品牌组织和60名领军人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专项整治,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5家市级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全市656家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检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就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的“蓝天碧水”。

  深化公益慈善领域改革。2020年“慈善一日捐”再创新高,募集善款1199.57万元,同比增长29.87%。联合省慈善联合总会、市慈善总会举办2020年浙江省“慈善嘉年华”暨宁波市“中华慈善日”活动,弘扬甬城善行义举。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全市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有15家,慈善信托规模385.8万元。建成宁波市慈善文化基地10个,其中省级基地2个。

  深化专项事务管理综合改革。坚持生态惠民,推进殡葬改革。推广象山县殡葬改革先进经验,全市建有骨灰堂38个、生态安葬点83个、举办骨灰撒海活动14次,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2%。编制《宁波市殡仪服务技术指引规范》,推动殡仪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着眼移风易俗,推进婚俗改革。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探索推行离婚登记预约制、设置离婚冷静期;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水平,全市90%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地符合国家3A级以上标准,北仑区、慈溪市成功创建4A级婚姻登记机关。服务城市发展,优化区划地名服务。严格执行镇(街道)设立标准,江北区顺利完成街道层级区划调整。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地名管理条例,努力推进宁波市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项目建设;大力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宁波市地名志》丛书等编纂有序推进。做实做细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提升城市温度,维护特殊群体利益。规范管理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全年帮扶低收入移民981人,投入帮扶资金1282.33万元;帮扶经济薄弱移民村3个,投入专项资金360万元。联合市委政法委等10个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想方设法解决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难题。

宁波市实施“爱心车轮”老年助餐项目,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

  夯实基础支撑汇聚发展主力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做好“基础性”工程。

  加快数字民政建设步伐。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2.0顺利推进,所有民生事项即将上线应用。探索更多“一件事”办事方式,在“身后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的基础上,试点托育机构备案“一件事”、新建住宅小区命名“一件事”。部分民生事项上线“宁波办事”自助终端,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可“自助办”;拓展服务方式和内容,开展养老服务“码上办”、社会组织证书到期“提醒办”等。开发宁波智慧民政平台,形成民政业务大数据资源库,为业务协同、在线办理、码上办理提供坚实支撑。

  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深入实施《宁波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优化《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在创业创新、生活安居、服务保障、奖励激励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支持举措,壮大、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广泛动员,全市1.48万人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同比增长190%。优化社会工作人才质量结构,实施首批高级社会工作线上培训和第二批市级社会工作督导培养项目,省级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数与杭州并列全省第一。建成首批45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现“有场地、有标识、有人员、有制度”,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大力拓展社会工作实务应用,建成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6个、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及实训基地4家。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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