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华报宁波讯: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获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宁波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是宁波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宁波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起点。回顾自贸试验区的创建历程,宁波一路锲而不舍。
2017年11月
在宁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推动下,宁波市成立宁波自由贸易港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并向浙江省政府提交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设立宁波自由贸易港的请示》。宁波成为全省首批被正式纳入浙江省争取浙江自贸区扩区考虑范围的城市。
2018年1月
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全力申报自由贸易港”,表达出宁波对“自由贸易港”的迫切渴望。
2018年5月
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在全省对外开放大会上宣布大手笔谋划推进自贸试验区2.0版,宁波正式纳入浙江自贸区扩区范围行列。
2019年8月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打造“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宁波抢抓机遇,第一时间报送申报方案。
2019年9月
宁波市委组织部从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7名精干力量到市自贸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办公,人员的到位为自贸区争创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9年12月
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6个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联动创新区的设立,为宁波搭建了一个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形成改革合力的政策创新平台,标志着宁波市迈向浙江自贸区扩区的“大目标”,拥有了先发优势。
2020年3月底
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宁波考察,指出浙江开展自由贸易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鼓励省内不同地市要开展不同方式的探索。宁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浙江自贸区扩区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0年4月21日
宁波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专题会议上听取了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申报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谋划建立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专班,研究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评估推广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带动经济扩量提质。
2020年5月21日
浙江省自贸办主要领导带队赴宁波调研,为宁波片区的创建建言献策、指明方向。
2020年6月5日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主要领导考察宁波,为宁波申报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问诊把脉”。
2020年6月30日
《浙江自贸区扩区方案》在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宁波和杭州、金义作为浙江自贸区新片区纳入扩区范围。
2020年8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的三个扩展区域之一,宁波迎来了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机遇。
2020年9月24日
浙江省举行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挂牌仪式,标志着包括宁波在内的三个扩展区域正式启动运作。
2020年10月15日
浙江省政府分管领导实地踏勘宁波片区四至范围,强调宁波片区要坚持系统谋划、对标先进、立足特色,真正做到站得高、想得远、看得准、抓得实,全力促进自贸区建设提速提效。
2020年11月8日
宁波市政府分管领导应邀出席第九届中国国际石油贸易大会并发表主题演讲。宁波将以推动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实现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的开篇破题。
2020年11月26日
浙江省召开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大会,省委主要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开启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征程,全力打造“重要窗口”示范区,这为我们下步抓好宁波片区建设指明了方向。
2020年12月8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6个专业工作推进组为宁波片区的建设保驾护航。
2020年12月9日
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市自贸办主要领导为主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推进情况,并就制度创新、政策支持、项目推进等方面回应记者关切。
2020年12月11日
宁波市召开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推进大会,宁波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宁波片区揭牌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高质量建设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着力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奔跑,这是宁波在自贸试验区创建征程中最美的姿态。宁波将在这条路上驰骋不停歇!
【来源:中国宁波网/编辑: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