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东亚日报》网站5月4日文章】题:对修改和平宪法视而不见?
美国政府对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和平宪法修改动向实际上采取了默认的态度。日本主要政党3日迎接宪法纪念日,一致发表了谈话,以去年4月发表的执政党自民党的宪法草案为基础,正式开始了修改宪法的讨论。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帕特里克·文特雷尔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有关日本修改和平宪法的提问回答说,“对日本宪法的问题应该问日本。这是日本政府内部考虑的事项”,表现出这是内政问题的态度。
接着他还说,奥巴马总统和克里国务卿多次表示美日同盟是亚太安全基石,非常重要。这是美国第一次对日本的宪法修改正式表明意见。
美国是1946年通过联军司令部向日本提供“放弃战争、禁止拥有军队”的现有和平宪法的当事国,但是却对日本的宪法修改表示默认。其中所含的要求是,让日本自卫队填补财政困难所导致的美军东亚战斗力空白。
美国在1991年海湾战争后持续要求日本自卫队扩大作用。海湾战争时日本以和平宪法为由,拒绝了美国的派兵邀请,而是提供了130亿美元的巨资。但是美国在“战胜国家名单”中没有提到日本。之后美国在2001年攻打阿富汗、2003年重建伊拉克的时候都表示“来到现场”,强烈要求日本派遣自卫队参战。
目前成为宪法修改讨论基础的日本自民党宪法草案的内容,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帝国宪法”中的“主权者是日王,国民的权利是日王赋予的”相类似。宪法草案第1条规定天皇是日本的国家元首,第3条规定关于国旗和国歌,国民要尊重象征军国主义的日章旗和“君之代”。尤其是第9条删除了放弃战争的条款,允许设立国防军,还规定了国民有协助国防的义务,通过这些确保了实施征兵制依据。
日本的右翼势力表现出趁这个机会打下基础,让日本回归战败前“强大日本”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