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外事部和“全斗焕追缴金”专门小组继前一日之后再次派出八九十名调查人员前往首尔和京畿道等地,没收了与全斗焕追缴金相关的资料。搜查的13处包括全斗焕胞兄的宅第等12处和“时空社”相关地点1处。据悉,检方没收了会计资料、金融交易明细、电脑硬盘、与全斗焕一家有关的各种文件等。
据悉,检方掌握了全斗焕借用亲属名义开设账户管理不法资金的可疑迹象。根据现行金融实名制,开设银行账户时需要核实真实姓名,但开设后具体使用时没有核实真实姓名的义务。因此检方怀疑全斗焕用他人名义开设账户,用来管理不法资金或洗钱。
检方还注意到全斗焕有可能在大法院做出判决之后将部分房地产所有权转入亲属名下,通过私下许诺某种优惠的方式暗地里管理这些财产。检方认为为逃避追缴而转入他人名下的房地产也是追征对象,因此计划一旦查出这些金融资产和房地产为全斗焕隐匿的不法资产,将全部收入国库。
全斗焕因涉嫌主谋1979年的“12·12”军事政变和1980年“5·18”光州事件等,1997年4月17日被大法院以“军事叛乱”、“内乱”和“贪污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和追缴220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在此之后的17年,全斗焕只缴纳追缴金的四分之一,即533亿韩元。2003年被要求公开财产清单时,全斗焕称自己只有“29万韩元”,遭到民众唾骂。(完)
17日,检方继续追查前总统全斗焕的隐匿财产,图为全斗焕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