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昨日(1月20日)消息,广东省检察院证实,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已经逃往境外。2008年,广东高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立功,改判一审有期徒刑15年为10年。2011年张海获假释出狱。今年1月10日,广东省高院在其官方微博上称,张海立功减刑造假属实,案件已立案审查。
2014年1月8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通报称,张海获得减刑案存在弄虚作假问题。1月10日,广东省高院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称,张海立功减刑造假属实,案件已经立案审查。2007年2月,佛山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服刑6年后,张海于2011年获假释出狱。
此前,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在参加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时披露,涉嫌虚假立功以获取减刑的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现已失踪,有可能外逃。面对张海现在身处何地的提问,黄武说:“现在张海这个人已找不到了,有可能跑到国外了。”
张海是如何在看守所里立功的?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3年11月4日,韶关乐昌市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某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并收受在押人员贿赂18万元,被该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张海与此案有关,“根据通报,2006年下半年,原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某 (另案处理)找到罗某,要其为他的当事人张保(张海的化名)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某好处费3万元。罗某便利用职务便利,将一条抢劫案的线索告知张保,并将涉嫌抢劫犯罪的嫌疑人张磊(化名)调至张保同一监仓,由张保检举张磊。佛山市看守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张保在押期间具有立功的书面意见,省高院二审据此认定张保有立功情节,改判张保有期徒刑10年。
根据《刑法》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早在入主健力宝集团前,少年张海即已凭借他的特异功能成名。据央视曾经的报道中,张海说,看了他发功过的录像带,就能接收到他发出的神秘信息,有病的人病除,没病的人也能延年益寿。当时,张海年仅18岁。
张海出生于河南开封,十四五岁时已在街坊邻里颇有盛名。一位老人说,她亲眼看见过张海表演特异功能,当时大家非常惊奇。一位邻居则描述,张海把树叶放到嘴里,拿出来时树叶能由大变小,或者由小变大。
不过,也有人解开张海背后的谜团,所谓的特异功能不过是魔术。
就在他如日中天时,气功大师纷纷出事。随后,张海再次消失在公众视野中。五年后的2002年,张海再度出山,便传来爆炸性消息:入主健力宝,成为掌门人。那一年,他只有28岁。
2004年8月26日,健力宝集团董事会的祝维沙、叶红汉二人联合召开集团董事会,免去了张海的集团董事长的职务。这年9月,一份审计报告伴随律师意见函被呈交给公安部门。该材料举报张海涉嫌侵吞资金等犯罪。
2005年3月,张海因涉嫌挪用健力宝巨额资金被警方刑事拘留,投入佛山看守所关押。2007年2月12日,张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佛山市中院当时认定,张海利用职务便利,共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1.207亿余元,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8644万余元。佛山市中院据此以张海犯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犯挪用资金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张海提出上诉,2008年9月27日,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他在狱中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属于立功,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